[E-Daily MarketinKIM SUNG-SOO 记者] 韩国投资公社(KIC)为成长为“韩国版淡马锡”,明年是否将任命一位专门负责引领国内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备受关注。
这是为了配合KIC从以海外投资为主的主权财富基金转型为同时承担国内战略产业投资职能的构想,而建立独立的投资负责人体系。不过,鉴于此举以相关法律修订为前提,实际任命时间将取决于国会的立法日程。
目前,KIC内部没有一名负责国内直接投资的专业人员。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KIC仅将受托资产用于海外外汇资产的运作,因此未单独配备负责国内直接投资的人员。
因此,若法案修订案按草案内容最终通过,KIC计划补充相关人员和组织架构。该计划旨在建立专门负责战略投资账户运营的投资负责人体系,并全面启动国内投资业务。
修订案中具体列明了投资负责董事的资格要求。根据新设的第16条第3款规定,战略投资账户的投资负责董事须具备“同条第2款规定的投资经验”与“战略产业领域工作经验”合计10年以上的资历。
(资料来源:《韩国投资公社法》部分修订法案截图)
第2款规定:“公社的投资负责人必须是在总统令规定的规模以上国内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中从事投资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
鉴于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需在此基础上增加战略产业领域的工作经历,这意味着在考量其资质时,不仅要看“金融投资的专业性”,还要兼顾“对产业现场的理解”。
任命程序也包含在修订案中。大致流程为:△投资董事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主席由KIC总裁担任)△运营委员会审议△总裁任命。
首先,运营委员会将设立投资董事推荐委员会,以推荐投资董事候选人。该委员会由KIC总裁朴一英担任主席,其运作机制为:先由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经运营委员会审议后,由总裁最终任命。
此外,还可直接调查被认定为合适人选的候选人,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如果法案按草案内容最终确定,预计将通过公开招募与单独物色候选人并行的方式来寻找合适人选。
运营委员会的规模也将扩大。修订案不仅规定设立负责推荐投资董事候选人的委员会,还包含将运营委员会成员上限从原有的“12人以内”扩大至“15人以内”的内容。
原运营委员会由“3名当然委员”和“6名民间委员”组成,此次民间委员上限从“6名以内”增加至“9名以内”。这是为了补充战略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
原民间委员的资格要求仅涉及“金融·投资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经历,而修订案中已调整为“金融·投资·战略产业领域”。这实际上是配合战略投资账户的设立,对投资负责人的任命及相关决策体系进行调整。
不过,要真正任命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还必须跨越国会立法的门槛。在上个月举行的国会财政经济企划委员会国政监视中,并未就战略投资账户单独任命CIO的问题提出具体质询。最终法案的内容和处理日程目前仍存在变数。
预计法案最早将于本月底至下月通过。若年内完成立法程序,KIC计划从明年年初开始着手任命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反之,若法案审议延迟或条款被修改,组织架构和首席投资官的任命日程势必也会受到影响。
金融投资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归根结底,KIC的‘韩国版淡马锡’构想,将取决于如何任命专职负责国内战略投资的人选,以及赋予其何种权限和责任,以此来具体落实。”该人士还指出:“鉴于目标是在明年启动战略投资,因此包含设立独立CIO条款的法案能否尽早通过国会审议,将成为主要变数。”
这是为了配合KIC从以海外投资为主的主权财富基金转型为同时承担国内战略产业投资职能的构想,而建立独立的投资负责人体系。不过,鉴于此举以相关法律修订为前提,实际任命时间将取决于国会的立法日程。
提出包含“设立专职战略投资账户CIO”内容的法律修正案据2日国会及金融投资业界消息,共同民主党议员金泰年于9月底作为代表提出的《韩国投资公社法》部分修正案中,包含了单独设立战略
投资账户投资负责人(CIO)的内容。其宗旨是新设专职负责国内战略投资的CIO,由其承担投资决策和运营责任。
目前,KIC内部没有一名负责国内直接投资的专业人员。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KIC仅将受托资产用于海外外汇资产的运作,因此未单独配备负责国内直接投资的人员。
因此,若法案修订案按草案内容最终通过,KIC计划补充相关人员和组织架构。该计划旨在建立专门负责战略投资账户运营的投资负责人体系,并全面启动国内投资业务。
修订案中具体列明了投资负责董事的资格要求。根据新设的第16条第3款规定,战略投资账户的投资负责董事须具备“同条第2款规定的投资经验”与“战略产业领域工作经验”合计10年以上的资历。
鉴于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需在此基础上增加战略产业领域的工作经历,这意味着在考量其资质时,不仅要看“金融投资的专业性”,还要兼顾“对产业现场的理解”。
任命程序也包含在修订案中。大致流程为:△投资董事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主席由KIC总裁担任)△运营委员会审议△总裁任命。
首先,运营委员会将设立投资董事推荐委员会,以推荐投资董事候选人。该委员会由KIC总裁朴一英担任主席,其运作机制为:先由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经运营委员会审议后,由总裁最终任命。
法案通过是先决条件……若年内立法,明年将启动任命程序候选人招募须经过公开程序。投资董事推荐委员会必须在主要日报上发布投资董事候选人招募公告。
此外,还可直接调查被认定为合适人选的候选人,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如果法案按草案内容最终确定,预计将通过公开招募与单独物色候选人并行的方式来寻找合适人选。
运营委员会的规模也将扩大。修订案不仅规定设立负责推荐投资董事候选人的委员会,还包含将运营委员会成员上限从原有的“12人以内”扩大至“15人以内”的内容。
原运营委员会由“3名当然委员”和“6名民间委员”组成,此次民间委员上限从“6名以内”增加至“9名以内”。这是为了补充战略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
原民间委员的资格要求仅涉及“金融·投资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经历,而修订案中已调整为“金融·投资·战略产业领域”。这实际上是配合战略投资账户的设立,对投资负责人的任命及相关决策体系进行调整。
不过,要真正任命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还必须跨越国会立法的门槛。在上个月举行的国会财政经济企划委员会国政监视中,并未就战略投资账户单独任命CIO的问题提出具体质询。最终法案的内容和处理日程目前仍存在变数。
预计法案最早将于本月底至下月通过。若年内完成立法程序,KIC计划从明年年初开始着手任命负责战略投资的首席投资官(CIO)。反之,若法案审议延迟或条款被修改,组织架构和首席投资官的任命日程势必也会受到影响。
金融投资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归根结底,KIC的‘韩国版淡马锡’构想,将取决于如何任命专职负责国内战略投资的人选,以及赋予其何种权限和责任,以此来具体落实。”该人士还指出:“鉴于目标是在明年启动战略投资,因此包含设立独立CIO条款的法案能否尽早通过国会审议,将成为主要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