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LEE JI-EUN 记者] 涉及“国民力量”党是否需退还397亿韩元选举经费的、前总统尹锡悦违反《公职选举法》案的上诉审结案庭审已被推迟。
坐在被告席上的前总统尹锡悦。(照片=联合采访组)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1庭(高等法院法官白承叶、黄承泰、金永贤)于29日就尹前总统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举行了续审。
原定当天对前龙山税务署长尹宇珍的弟弟、前检察长尹大珍进行证人询问,并对前总统尹锡悦进行被告询问后,进行结案程序。但合议庭认为前检察长尹大珍的证词内容与最初记录中显示的内容存在部分差异,因此决定在下次开庭时结束辩论。
法庭表示:“与其仓促结束程序,不如基于证人询问内容,为最终的被告人讯问或辩论内容做好准备”,并将下次开庭日期定为下月13日上午10时。届时将依次进行补充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讯问,随后作出判决。
此前在证人讯问过程中,尹前检察长作证称,是他将律师李南锡介绍给了其亲兄——尹前警长。关于具体经过,他解释道:“当时我兄长正因腐败嫌疑接受调查,我秉持的原则是,在此情况下表示关切并提供建议是不恰当的。”
获得发言机会的尹前总统辩称:“不应将虚假事实视为恶意谎言”,并主张:“是为了不让后辈陷入舆论风波,才主动顶在自己头上,声称‘是我’的。”
尹前总统因两项指控被移送审判:其一,他在2021年12月作为总统候选人参加关勋俱乐部邀请的辩论会时,曾表示从未向尹前局长介绍过大检察厅重大犯罪调查部出身的李南锡律师;其二,他在次年1月的媒体采访中声称从未与“建真法师”全成培先生及金建希女士共同会面。
一审法院认定两项指控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若该判决在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国民力量党必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退还总统大选期间预支的397亿韩元选举经费。
这是因为根据《公职选举法》,若因选举犯罪被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罚金且判决生效,当选资格将被宣告无效,政党也必须退还已获报销的选举费用。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1庭(高等法院法官白承叶、黄承泰、金永贤)于29日就尹前总统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举行了续审。
原定当天对前龙山税务署长尹宇珍的弟弟、前检察长尹大珍进行证人询问,并对前总统尹锡悦进行被告询问后,进行结案程序。但合议庭认为前检察长尹大珍的证词内容与最初记录中显示的内容存在部分差异,因此决定在下次开庭时结束辩论。
法庭表示:“与其仓促结束程序,不如基于证人询问内容,为最终的被告人讯问或辩论内容做好准备”,并将下次开庭日期定为下月13日上午10时。届时将依次进行补充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讯问,随后作出判决。
此前在证人讯问过程中,尹前检察长作证称,是他将律师李南锡介绍给了其亲兄——尹前警长。关于具体经过,他解释道:“当时我兄长正因腐败嫌疑接受调查,我秉持的原则是,在此情况下表示关切并提供建议是不恰当的。”
获得发言机会的尹前总统辩称:“不应将虚假事实视为恶意谎言”,并主张:“是为了不让后辈陷入舆论风波,才主动顶在自己头上,声称‘是我’的。”
尹前总统因两项指控被移送审判:其一,他在2021年12月作为总统候选人参加关勋俱乐部邀请的辩论会时,曾表示从未向尹前局长介绍过大检察厅重大犯罪调查部出身的李南锡律师;其二,他在次年1月的媒体采访中声称从未与“建真法师”全成培先生及金建希女士共同会面。
一审法院认定两项指控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若该判决在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国民力量党必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退还总统大选期间预支的397亿韩元选举经费。
这是因为根据《公职选举法》,若因选举犯罪被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罚金且判决生效,当选资格将被宣告无效,政党也必须退还已获报销的选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