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建议后却以董事长、代表名义申请专利”
据《E-Daily》7日综合报道,国家认证包装管理师李某(60岁)近日以克朗制果为被告,提起了一项金额达5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该诉讼的起因可追溯至20年前。2006年9月,李某向皇冠制果代表董事寄送了一封手写的技术提案书。内容旨在为解决“库克达斯”易碎的问题,通过加宽包装纸宽度并采用纵向切口线来解决。
收到该建议后,皇冠制果于当月以市场部部长名义向李某寄送了感谢信。2008年6月,公司还以时任代表董事张完洙的名义致函李某,称“多亏了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皇冠制果的‘库克达斯’才采用了名为‘拉链线’的包装”,并提及该包装曾荣获“韩国包装技术学会会长奖”。 此后,皇冠制果以2008年时的代表董事为发明人,申请了与该包装纸相关的专利,并于2010年完成注册。
李某声称,在此过程中,皇冠制果未经其同意,便以其2006年提出的创意申请了专利。 据李某称,2010年2月,皇冠制果市场部经理曾上门询问补偿方案,但随后公司通知称难以给予补偿。当李某对此提出抗议并继续要求补偿时,公司于2011年发送公函,称其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业务罪和诽谤罪等。
李某方面于今年2月再次发送信函要求补偿,但皇冠制果以“不承担法律责任或补偿义务”为由通过内容证明信予以回复,李某随即着手准备提起民事诉讼。李某索赔的50亿韩元,是根据采纳了该包装技术提案的“库克达斯”和“怀特海姆”等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
皇冠制果:“技术开发比提案早了10年”
皇冠制果全面反驳了李某一方的主张。该公司表示,库克达斯包装技术的开发比李某发送提案书的时间早了约10年。 该公司解释称,为弥补库克达斯易碎的缺点,自1996年起便着手开发核心技术,并从2001年开始研究引进“易切”技术。此外,该公司还表示,早在2005年就已注册并持有与横向切口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方面的立场是,李某提出的方案也仅属于当时烘焙行业普遍使用的技术,属于难以主张专利权的“自由实施技术”水平。
公司方面还表示,实际应用的包装技术原理也与李某的提案不同。皇冠制果方面解释道:“李某的提案仅是通过加宽包装纸宽度来方便裁切的程度”,并指出“实际应用的‘拉链线’属于在包装材料内部通过热熔粘合额外薄膜以形成厚度差的‘通用包装’技术,其原理本身完全不同”。
对于发给李某的感谢信,公司方面也提醒不要过度解读。 皇冠制果方面主张:“当时李某既未提及自己是包装专家,也未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称“那只是针对客户意见的例行回复,但他却将其误解为‘对创意的认可和补偿承诺’,因此从2010年开始要求金钱补偿”。随后,该公司表示:“将20年前就自主研发的技术现在才声称是自己的创意,实在荒谬。”
尽管皇冠制果一直坚持解释称其不属于应予补偿的对象,但对于对方在16年后才提起诉讼的做法,该公司表示难以理解。鉴于此次诉讼的提起,公司认为难以再对这种不负责任的主张置之不理,因此决定采取强硬应对措施。 皇冠制果相关人士强调:“既然已被起诉,我们将委任律师事务所,认真应对法律程序”,并表示:“为终结不必要的争议,计划针对李某就其行为是否构成妨害业务进行法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