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E-DailyKim Mi-Young 记者] 尽管税务审判院曾表示将提高税务复议程序的透明度,并宣布将公开税务审判官联席会议,但实际上这一举措从未落实过。 包含外部接触申报义务等内容的《道德准则》制定工作尚未完成,将财产申报对象扩大至7级职员的承诺也仍处于未完成状态。有观点指出,与当初雄心勃勃的改革方案相比,后续措施的推进速度十分缓慢。
据13日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隶属于国会政务委员会)从税务审判院获取的资料显示,该院自去年7月24日实施联合会议公开原则以来,至今尚未召开过任何一次公开会议。
税务审判院是隶属于总理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构,此前于4月发布《为实现公平、透明的税务审判而制定的改革方案》时曾表示,将对在国税行政中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审判官联合会议,在征得纳税人同意后全面公开。其初衷是让国民直接确认审理过程和讨论内容,从而提高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然而,实际运作却未达预期。7月至8月举行的第9次和第10次联合会议所审理的案件均未获得公开同意,因此以非公开形式进行。税务审判院相关人士表示:“申诉人方面出于对征税信息泄露、营业信息保护及隐私权受侵害的担忧,以及对机构信息保护的顾虑,均未同意公开。”
税务审判院的立场是,根据《国税基本法》中关于税务审判官会议非公开的原则,只能以申请方同意为前提来决定是否公开。但有观点指出,在推进公开的过程中,本应充分考虑到此类现实限制。 在以纳税人同意为前提的机制下,要确保公开实绩本就并非易事,这本是早可预见的状况;批评者认为,在追求提高透明度的目标之前,本应先评估可行性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性补救措施。
为防止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侵害而制定的、包含与外部人员接触申报义务等内容的《税务审判院伦理准则》,尽管宣布制定方针已近5个月,却仍停留在“推进”阶段。 关于将财产申报义务对象从现行的4级以上公务员扩大至国税厅、海关厅等机构的7级以上公务员的承诺,至今也未兑现。税务审判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与人事革新处就扩大财产申报对象范围一事,商讨修订《公职人员伦理法实施条例》。”
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通知服务也未达到最初目标。税务审判院在改革方案中曾表示,将优化“我的案件查询服务”,并每45天自动通知案件进展阶段及延迟原因等。该服务虽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上线,但截至9月,相对于应通知案件的执行率仅为81.6%。
该院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采用的是由负责人输入延迟原因后进行通知的方式,加之申请人未登记手机号码、负责人休假或停职等暂时缺席的情况,以及每日产生的需通知案件数量等因素,这种结构下很难实现100%的执行率。”
申议员指出:“尽管总统已下达指示并公布了改革方案,但在任务落实及后续措施等方面却毫无成果”,并讽刺道:“这是李在明政权‘作秀式’改革方案的典型案例。”
[E-Daily 记者金日焕]
据13日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隶属于国会政务委员会)从税务审判院获取的资料显示,该院自去年7月24日实施联合会议公开原则以来,至今尚未召开过任何一次公开会议。
税务审判院是隶属于总理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构,此前于4月发布《为实现公平、透明的税务审判而制定的改革方案》时曾表示,将对在国税行政中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审判官联合会议,在征得纳税人同意后全面公开。其初衷是让国民直接确认审理过程和讨论内容,从而提高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然而,实际运作却未达预期。7月至8月举行的第9次和第10次联合会议所审理的案件均未获得公开同意,因此以非公开形式进行。税务审判院相关人士表示:“申诉人方面出于对征税信息泄露、营业信息保护及隐私权受侵害的担忧,以及对机构信息保护的顾虑,均未同意公开。”
税务审判院的立场是,根据《国税基本法》中关于税务审判官会议非公开的原则,只能以申请方同意为前提来决定是否公开。但有观点指出,在推进公开的过程中,本应充分考虑到此类现实限制。 在以纳税人同意为前提的机制下,要确保公开实绩本就并非易事,这本是早可预见的状况;批评者认为,在追求提高透明度的目标之前,本应先评估可行性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性补救措施。
为防止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侵害而制定的、包含与外部人员接触申报义务等内容的《税务审判院伦理准则》,尽管宣布制定方针已近5个月,却仍停留在“推进”阶段。 关于将财产申报义务对象从现行的4级以上公务员扩大至国税厅、海关厅等机构的7级以上公务员的承诺,至今也未兑现。税务审判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与人事革新处就扩大财产申报对象范围一事,商讨修订《公职人员伦理法实施条例》。”
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通知服务也未达到最初目标。税务审判院在改革方案中曾表示,将优化“我的案件查询服务”,并每45天自动通知案件进展阶段及延迟原因等。该服务虽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上线,但截至9月,相对于应通知案件的执行率仅为81.6%。
该院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采用的是由负责人输入延迟原因后进行通知的方式,加之申请人未登记手机号码、负责人休假或停职等暂时缺席的情况,以及每日产生的需通知案件数量等因素,这种结构下很难实现100%的执行率。”
申议员指出:“尽管总统已下达指示并公布了改革方案,但在任务落实及后续措施等方面却毫无成果”,并讽刺道:“这是李在明政权‘作秀式’改革方案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