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KIM HYUNG-HWAN 记者] 法院裁定,为2007年忠清南道泰安漏油事故灾后重建而成立的恢复组织,因被揭露存在挪用薪资等运营经费等不当使用基金的行为,须归还2800亿韩元。
2007年12月12日,在学岩浦海滨浴场,居民和志愿者趁退潮之际清除附着在岩石上的原油。(照片=韩联社)
据10日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庭长南仁洙)近日就“爱之果”社会福利共同募捐会针对财团法人西海岸联合会和河北社会合作社提起的分配金返还诉讼,作出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 法庭裁定,西海岸联合会须向“爱之果”支付约1100亿韩元,河北社会合作社须支付约1850亿韩元。
此前,2007年12月,在忠清南道泰安郡海域,三星重工业的一艘起重船与中国籍油轮发生碰撞,导致大量原油泄漏。为此,三星重工业于2016年2月向“爱之果”捐赠了2900亿韩元作为地区发展基金。
受灾居民团体随后利用该基金,为振兴地区经济等公益事业,成立了“西海岸联合会”和“河北社会合作社”。然而此后,有指责称联合会和合作社未妥善运用分配资金,进而引发了海岸水产部和审计院的审计。审计结果指出存在管理人员差旅费不当支出、代表大会组成延迟等问题。
对此,“爱之果”于2023年8月通知收回剩余拨款,但两家团体提出异议,最终演变为诉讼。
“爱的果实”指出,截至2021年底,联合会的累计执行金额为46亿韩元,仅占拨款总额的4.4%,其中30亿韩元被用于员工薪资等机构运营费用。此外,该基金会还主张,合作社会在同一时间点的累计执行金额为158亿韩元,占总额的7.8%,其中94亿韩元被用于机构运营费用。
法庭在说明原告胜诉的理由时指出:“该基金会似乎并非致力于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既定目标,而是将分配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以人事费等名义消耗殆尽。”
据10日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庭长南仁洙)近日就“爱之果”社会福利共同募捐会针对财团法人西海岸联合会和河北社会合作社提起的分配金返还诉讼,作出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 法庭裁定,西海岸联合会须向“爱之果”支付约1100亿韩元,河北社会合作社须支付约1850亿韩元。
此前,2007年12月,在忠清南道泰安郡海域,三星重工业的一艘起重船与中国籍油轮发生碰撞,导致大量原油泄漏。为此,三星重工业于2016年2月向“爱之果”捐赠了2900亿韩元作为地区发展基金。
受灾居民团体随后利用该基金,为振兴地区经济等公益事业,成立了“西海岸联合会”和“河北社会合作社”。然而此后,有指责称联合会和合作社未妥善运用分配资金,进而引发了海岸水产部和审计院的审计。审计结果指出存在管理人员差旅费不当支出、代表大会组成延迟等问题。
对此,“爱之果”于2023年8月通知收回剩余拨款,但两家团体提出异议,最终演变为诉讼。
“爱的果实”指出,截至2021年底,联合会的累计执行金额为46亿韩元,仅占拨款总额的4.4%,其中30亿韩元被用于员工薪资等机构运营费用。此外,该基金会还主张,合作社会在同一时间点的累计执行金额为158亿韩元,占总额的7.8%,其中94亿韩元被用于机构运营费用。
法庭在说明原告胜诉的理由时指出:“该基金会似乎并非致力于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既定目标,而是将分配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以人事费等名义消耗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