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 StarinYUN GI BACK 记者] 为振兴陷入低迷的影院业,政府祭出的“保留期”(即影院上映后在其他平台公开前的缓冲期)这一举措,在8月的最后一天迎来了最终定夺。该举措旨在通过规定影院上映的电影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在线视频服务(OTT)平台播放,从而保护影院观影体验,但即便在电影界内部,各方利益也存在尖锐的分歧。 这究竟会成为拯救影院的“安全网”,还是阻碍内容流通的又一道壁垒?各界正密切关注政府的抉择。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崔辉永与电影界相关人士在“改善韩国电影发行结构的官民协商机制”首次会议上合影留念。(照片来源:文化体育观光部)
据电影界31日透露,文化体育观光部一直通过由制作、发行、放映行业以及互联网电视(IPTV)、OTT运营商等参与的官民协商机制,就电影“保留期”自主协议进行讨论。政府最初提出计划,拟在8月内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制定具体方案。
目前,韩国法律并未规定影院上映的电影在转至OTT或IPTV等其他平台前必须遵守的强制性等待期。具体公开时间因作品合同及发行策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讨论的出发点是陷入危机的影院。新冠疫情以来,OTT业务迅猛发展,影院公映与线上上线之间的间隔日益缩短,"只要稍等片刻就能在OTT上观看"的观念日益普及。 影院业界一直主张,必须保障最低限度的独家放映期,才能为观众创造前往影院观影的理由。其逻辑是,即使是为了打破影院票房下滑导致投资和制作萎缩的恶性循环,也必须设置“保留期”。
问题在于“要让观众等待多久”。在官民协商机制中,曾讨论过在影院上映后至订阅型流媒体平台上线前设置约150天排他期的方案等。但制作和发行业界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如果对所有电影一刀切,反而会增加收回成本的难度。
特别是对小成本电影而言,近5个月的时间可能致命。如果连那些因上映初期未能吸引观众而迅速下映的作品也禁止在流媒体平台上线,就会导致这些作品既无法在影院、也无法在线上接触到观众,从而产生“发行空白”。正因如此,有观点指出,将制作成本、票房规模以及投资和发行方式各不相同的电影统统捆绑在一个统一的期限内,是否切合实际。
也有观点指出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既然连选择OTT或IPTV而非去影院观影的观众也被迫等待一定时间,这可能会过度限制观众决定何时、何地观看内容的权利。此外,影院业的低迷不仅源于OTT的增长,还受到票价、内容竞争力以及观影习惯变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仅凭推迟线上上线就断言观众会重返影院,这种说法难以成立。
归根结底,关键不在于是否实施“回档期”,而在于“如何实施”。是统一适用于所有电影,还是先从政府资助作品等部分影片开始实施,抑或根据作品特性设定不同期限,这些都是核心问题。与法律强制相比,利用行业自律协议或激励措施的方式也可作为备选方案。
政府此前曾预告将在8月内得出结论,如今期限已到。 若以保护影院为名过度封堵其他发行渠道,可能会同时限制制片方和发行方的收益回收,以及消费者的选择权。反之,若仅强调发行自主权,则“保护影院”这一政策初衷将形同虚设。归根结底,排期限制究竟能成为提振低迷的韩国电影产业的解方,还是会沦为又一项监管措施,取决于政府能否在这相互对立的利益关系中提出多么精妙的解决方案。
据电影界31日透露,文化体育观光部一直通过由制作、发行、放映行业以及互联网电视(IPTV)、OTT运营商等参与的官民协商机制,就电影“保留期”自主协议进行讨论。政府最初提出计划,拟在8月内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制定具体方案。
目前,韩国法律并未规定影院上映的电影在转至OTT或IPTV等其他平台前必须遵守的强制性等待期。具体公开时间因作品合同及发行策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讨论的出发点是陷入危机的影院。新冠疫情以来,OTT业务迅猛发展,影院公映与线上上线之间的间隔日益缩短,"只要稍等片刻就能在OTT上观看"的观念日益普及。 影院业界一直主张,必须保障最低限度的独家放映期,才能为观众创造前往影院观影的理由。其逻辑是,即使是为了打破影院票房下滑导致投资和制作萎缩的恶性循环,也必须设置“保留期”。
问题在于“要让观众等待多久”。在官民协商机制中,曾讨论过在影院上映后至订阅型流媒体平台上线前设置约150天排他期的方案等。但制作和发行业界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如果对所有电影一刀切,反而会增加收回成本的难度。
特别是对小成本电影而言,近5个月的时间可能致命。如果连那些因上映初期未能吸引观众而迅速下映的作品也禁止在流媒体平台上线,就会导致这些作品既无法在影院、也无法在线上接触到观众,从而产生“发行空白”。正因如此,有观点指出,将制作成本、票房规模以及投资和发行方式各不相同的电影统统捆绑在一个统一的期限内,是否切合实际。
也有观点指出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既然连选择OTT或IPTV而非去影院观影的观众也被迫等待一定时间,这可能会过度限制观众决定何时、何地观看内容的权利。此外,影院业的低迷不仅源于OTT的增长,还受到票价、内容竞争力以及观影习惯变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仅凭推迟线上上线就断言观众会重返影院,这种说法难以成立。
归根结底,关键不在于是否实施“回档期”,而在于“如何实施”。是统一适用于所有电影,还是先从政府资助作品等部分影片开始实施,抑或根据作品特性设定不同期限,这些都是核心问题。与法律强制相比,利用行业自律协议或激励措施的方式也可作为备选方案。
政府此前曾预告将在8月内得出结论,如今期限已到。 若以保护影院为名过度封堵其他发行渠道,可能会同时限制制片方和发行方的收益回收,以及消费者的选择权。反之,若仅强调发行自主权,则“保护影院”这一政策初衷将形同虚设。归根结底,排期限制究竟能成为提振低迷的韩国电影产业的解方,还是会沦为又一项监管措施,取决于政府能否在这相互对立的利益关系中提出多么精妙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