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Lee So-Hyun 记者]SOCAR(403550)旗下自动驾驶专业企业Apex Mobility公布了发展路线图,计划以数据平台为基础,将业务拓展至无人出租车(网约车)、无人巴士等自动驾驶出行服务领域。其构想是,将SOCAR在共享汽车业务中积累的行驶数据加工为自动驾驶人工智能(AI)的训练数据,并直接收集高质量的多模态数据,将其转化为商用服务。
Apex Mobility首席战略官张赫于27日在首尔江南区COEX举行的“2026自动驾驶产业大会”上发表演讲。(照片来源:SOCAR)
据Apex Mobility于28日透露,前一天在首尔江南区COEX举行的“2026自动驾驶产业大会”上,Apex Mobility首席战略官(CSO)张赫以“面向自动驾驶服务商业化的数据平台”为主题发表了演讲。
张CSO在演讲中认为,韩国自动驾驶市场的黄金期最多只有3年。原因在于,以美国和中国为中心,无人自动驾驶商用服务已全面步入正轨,伦敦和东京等全球主要城市也在积极推进相关业务。
他解释称,随着自动驾驶技术从基于高分辨率精密地图的规则型模式,转向将视频和激光雷达(LiDAR)输入整合到单一AI模型中进行处理的端到端(E2E)模式,竞争的焦点正逐渐转向数据领域。
张CSO表示:“例如,随着‘AlphaMaya’等视觉·语言·行为模型(VLA)开源技术的普及,高质量的公路行驶数据以及包含事故、突发状况等边缘案例的数据,正成为自动驾驶升级的最后一道壁垒。” “将母公司SoCar在过去15年运营汽车共享业务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资产,转化为自动驾驶AI可模拟的形式,是服务商业化路线图的第一步。”
27日,在首尔江南区COEX举办的“2026自动驾驶出行产业展”上,SOCAR与Apex Mobility展位全景(照片来源:SOCAR)
第二阶段是获取用于AI学习的高质量数据。Apex Mobility在本次展会期间首次公开了搭载激光雷达和7台全向摄像头的Ioniq 5原型车。未来计划逐步扩大配备性能更强“全传感器套件”的车辆规模,直接收集高分辨率多模态数据。
第三个阶段是将数据平台的竞争力转化为实际的自动驾驶服务。Apex Mobility以基于L4级技术的自动驾驶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为目标,同时还计划推出固定路线型和按需响应型(DRT)机器人巴士。
母公司SOCAR计划引进L2+及以上、达到L3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供共享汽车用户使用。SOCAR负责基于自动驾驶的共享汽车业务,Apex Mobility则负责AI驾驶的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双方形成这种分工结构。
首席战略官张表示:“SOCAR和Apex Mobility的目标是成长为一家跨越‘司机坐在驾驶座上的共享汽车’与‘AI完全自动驾驶的网约车’两类服务、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提供商’。”
据Apex Mobility于28日透露,前一天在首尔江南区COEX举行的“2026自动驾驶产业大会”上,Apex Mobility首席战略官(CSO)张赫以“面向自动驾驶服务商业化的数据平台”为主题发表了演讲。
张CSO在演讲中认为,韩国自动驾驶市场的黄金期最多只有3年。原因在于,以美国和中国为中心,无人自动驾驶商用服务已全面步入正轨,伦敦和东京等全球主要城市也在积极推进相关业务。
他解释称,随着自动驾驶技术从基于高分辨率精密地图的规则型模式,转向将视频和激光雷达(LiDAR)输入整合到单一AI模型中进行处理的端到端(E2E)模式,竞争的焦点正逐渐转向数据领域。
张CSO表示:“例如,随着‘AlphaMaya’等视觉·语言·行为模型(VLA)开源技术的普及,高质量的公路行驶数据以及包含事故、突发状况等边缘案例的数据,正成为自动驾驶升级的最后一道壁垒。” “将母公司SoCar在过去15年运营汽车共享业务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资产,转化为自动驾驶AI可模拟的形式,是服务商业化路线图的第一步。”
第二阶段是获取用于AI学习的高质量数据。Apex Mobility在本次展会期间首次公开了搭载激光雷达和7台全向摄像头的Ioniq 5原型车。未来计划逐步扩大配备性能更强“全传感器套件”的车辆规模,直接收集高分辨率多模态数据。
第三个阶段是将数据平台的竞争力转化为实际的自动驾驶服务。Apex Mobility以基于L4级技术的自动驾驶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为目标,同时还计划推出固定路线型和按需响应型(DRT)机器人巴士。
母公司SOCAR计划引进L2+及以上、达到L3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供共享汽车用户使用。SOCAR负责基于自动驾驶的共享汽车业务,Apex Mobility则负责AI驾驶的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双方形成这种分工结构。
首席战略官张表示:“SOCAR和Apex Mobility的目标是成长为一家跨越‘司机坐在驾驶座上的共享汽车’与‘AI完全自动驾驶的网约车’两类服务、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