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Choi Jeong Hoon 记者] 金融监管当局就香港H股指数股票挂钩证券(ELS)的不当销售问题,对13家银行和证券公司共处以3746亿韩元的罚款和行政处罚。这是金融委员会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一笔金钱制裁。不过,与金融监督院最初估算的约4万亿韩元罚款相比,最终处罚金额已降至十分之一左右。
金融委员会4日召开第19次例行会议,宣布最终决议,针对香港H股指数ELS不规范销售行为,对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7家银行和6家证券公司处以3712亿4200万韩元的罚款和33亿90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
香港H股指数ELS事件是指自2023年下半年起,随着香港股市暴跌,投资者本金损失加剧的事件。 ELS是一种收益取决于股指等基础资产波动的金融产品,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获得约定收益,但若指数大幅下跌,则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特别是通过银行柜台销售的产品,吸引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众多普通投资者大量认购,由此引发了不完整销售的争议。
进入2024年,随着到期产品的大规模亏损成为现实,金融监督院展开了现场检查,调查了银行是否充分说明了亏损风险,以及是否根据客户的投资倾向销售了相应产品等。此后,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制定了自主赔偿标准以推进损失挽回,另一方面也针对是否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启动了制裁程序。
金融监管部门于当日作出裁决,对银行业处以3619亿6000万韩元的罚款和17亿78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合计3637亿3800万韩元。6家证券公司的处罚金额为92亿8200万韩元的罚款和16亿12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合计108亿9400万韩元。
按银行划分,KB国民银行的处罚金额最高,达1736亿3400万韩元。该金额由1723亿3400万韩元的罚款和13亿韩元的行政罚款合计而成。韩亚银行以924亿7500万韩元紧随其后。仅这两家银行的处罚金额就达到2661亿900万韩元,占整个银行业的73.2%。
随后依次为NH农协银行405亿9500万韩元、新韩银行387亿4500万韩元、SC第一银行179亿1600万韩元、友利银行3亿3100万韩元。水协银行未被处以罚款,仅被处以42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
在证券公司中,韩国投资证券被处以92亿4500万韩元的罚款和12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合计92亿5700万韩元,金额最高。三星证券被处以10亿韩元,未来资产证券被处以3亿400万韩元,KB证券被处以3亿韩元。NH投资证券和新韩投资证券分别被处以2300万韩元和1000万韩元。
此次处罚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罚款规模在审议过程中大幅缩减。金融监管院最初将因香港ELS不完全销售而应处以的罚款估算为约4万亿韩元。此后,在去年11月的首次处罚审议委员会上降至约2万亿韩元,今年2月的第二次处罚审议中又降至约1.4万亿韩元。
金融委员会于今年5月以“部分事实关系、适用法令及法理等需要补充”为由,将制裁方案退还给金融监督院。此后,金融监督院重新审查了罚款计算依据,并于6月再次提交了规模约为6000亿韩元的制裁方案。在此次最终表决中,罚款金额较此前又进一步减少了约2300亿韩元。
分析认为,罚款的减免受到各银行自主赔偿等努力的影响。据悉,这反映了银行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以弥补损害的举措,以及对部分销售份额的罚款计算范围重新审查等因素。不过,金融委员会在当天的公告中并未公开按减免事由划分的具体金额。
金融监管部门确认的主要违规事项是未充分说明投资风险。部分银行在销售包含香港H股指数的股票挂钩信托(ELT)时,未在说明书中列明基于历史指数走势计算的收益与亏损的收益率模拟实验结果。还有部分银行使用了更改了分析期间的说明书。
还存在对产品盈亏结构解释过于简化的案例。即未充分说明当作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波动性增大时,亏损风险会如何变化。部分银行基于未反映客户财产状况的投资倾向评估,向客户推荐了高风险产品。证券公司方面也发现了遗漏风险等级相关注意事项或违反禁止不当推荐义务的案例等。
金融委员会解释称,鉴于此次处罚是首起涉及众多金融消费者和主要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大规模违规案例,因此进行了多次审议。该委员会表示,通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罚款,明确了金融机构在不完全销售行为中的责任。
金融监管部门还将推进制度改革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计划制定《投资性产品说明指南》,以便投资者能够轻松理解复杂金融产品的结构和亏损风险,并将于明年第一季度起实施。同时,还将推动修订《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要求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必须以消费者的最佳利益为考量。
金融委员会表示:“今后也将对不完整销售等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行为迅速、严厉地进行制裁,并积极通过处以罚款的方式追回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