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 MarketinSong Seung-Hyeon YunJi Kim 记者] “我们将明确且透明地指导相关标准,以促进快速创新。如果验证工作顺利,可以提前开放时间表。”
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代币证券(STO)市场开放的标准,即权利确认与责任结构。计划将从能够明确实现权利确认和责任结构的私有许可型账本开始,未来经验证后逐步向公有链开放,在保持分阶段推进的同时加快开放步伐。金融委员会同日还就允许将股票、债券、基金等以代币证券形式发行的下位法规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韩国证券交易所(Koscom)代表理事尹昌贤、共同民主党议员闵炳德、金融委员会资本市场科长高永浩、富兰克林坦普尔顿全球项目经理马修·弗伦奇(从左至右)于1日在首尔汝矣岛韩国交易所举行的“2026 E-Daily STO峰会”上,围绕“代币化2.0:超越监管框架,构建实质性生态系统”这一主题进行了小组讨论。 [照片=《E-Daily》方仁权记者]
金融委员会资本市场科科长高永浩在1日于首尔汝矣岛韩国交易所会议厅举行的“2026 STO峰会”小组讨论中表示:“立法并非终点,而是广泛的开端”,并指出:“分布式账本不仅是简单的数据库,更是确定权利的法律账簿,因此我们从能够最清晰地体现权利确定与责任结构的私有许可型账本起步。”
为期两天、自1日起举行的STO峰会是“2026韩国精品周”活动的一部分。该活动被纳入金融委员会和韩国交易所为宣传韩国资本市场而举办的为期三周的国家投资者关系(IR)活动之中,这反映出业界对代币证券未来将成为融资与投资主要手段的期待。
首日,围绕韩国代币证券法制化后政策方向展开的“第一议题”环节,其亮点是以“代币化2.0:超越监管框架,构建实质性生态系统”为主题进行的圆桌讨论。 曾主导第21届国会STO法案提案的韩国证券交易所(Koscom)代表尹昌贤担任主持人;与会嘉宾包括在第22届国会推动相关法案通过的“共同民主党”议员闵炳德、制定市场指导方针框架的金融委员会科长高永浩,以及曾参与新加坡和香港代币证券监管框架制定的富兰克林坦普顿全球项目经理马修·弗伦奇。
民炳德议员表示:“2020年刚开始讨论时,人们还在质疑‘为什么需要加密货币’,但现在讨论的已经只是如何加快推进速度了”,并指出:“就像5万韩元纸币一样(与最初不同),因为人们给予了信任才产生了价值,数字资产也会是这样。”
高科长提出了从面向机构的货币市场基金(MMF)和公司债券,逐步扩展至个人公开发行及链上支付的分阶段计划。他解释道:“代币证券并非新型证券,而是记录权利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验证现行监管体系能否有效运作”,并表示:“我们将以能够自主判断风险的机构投资者为对象,从权利关系简单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公司债券开始,逐步验证相关基础设施。”
金融委员会当天宣布,将就包含代币证券发行和流通所需详细标准的《资本市场法》和《电子证券法》下位法修正案,于11月2日至11月11日进行立法预告。 此举是为了配合定于明年2月4日实施的与代币证券相关的《资本市场法》和《电子证券法》修订。修订案规定,不仅非金钱信托收益证券和投资合同证券等分拆投资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现有标准证券也可以作为代币证券发行。普通投资者在代币证券场外交易所的投资限额,按各交易所每年净买入1亿韩元设定。
关于是否允许使用公有链,他强调判断标准在于新技术能否替代现行监管体系的作用。 高科长表示:“部分公链在网络拥堵时,支付更高‘gas费’(区块链使用手续费)的交易会被优先记录”,并指出:“当法院扣押与转让同时发生时,若账簿记录顺序与实际交易顺序不一致,法律权利关系可能会发生颠倒。” 他同时表示:“如果能提出一种在权利确定和责任结构方面达到同等水平的方法论,我们将以开放的态度进行审议。”
他还指出了与全球链上生态系统连接可能带来的风险传导问题。高科长表示:“虽然与全球链上生态系统的连接很重要,但同时也必须考量市场间风险传导的可能性”,并指出:“如果代币证券被用作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保证金,而虚拟资产价格下跌,则可能通过抵押品变卖将冲击波传导至代币证券市场。”
高科长表示,根据验证速度,代币证券市场的开放时间表可能会提前。他表示:“如果技术开发和验证进展迅速,时间表可以进一步提前”,并称:“只要监管合规性、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稳定能够有效运作,就可以加快推进进程。”
在比韩国更早应用代币证券的海外市场,投资者保护也被视为首要价值。富兰克林坦普顿全球项目经理马修·弗伦奇表示:“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创新固然重要,但首要任务终究是投资者保护”,并指出:“根据与新加坡、香港监管机构合作的经验,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是非常困难的。” 富兰克林坦普顿自2021年在美国推出首只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MMF)以来,已将相关产品扩展至欧洲和新加坡等地。
弗伦奇经理表示:“如果将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和经纪商聚集在一起,就能制定共同标准并提高互操作性”,但他同时也指出:“由于各参与方的用例(应用目的)各不相同,要达成共识非常困难,这可能会导致在这个变化迅速的领域中进展放缓。” 他还指出:“如果让各金融机构自行构建案例,既能快速开发,也能迅速汲取经验教训”,但同时也表示:“如果任由互不关联的项目泛滥,可能会引发互操作性问题。”
他表示:“另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特定条件下,暂时豁免一定期限内的监管要求”,并解释道:“这是在严格控制的范围内进行实验以降低风险的方式。”
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代币证券(STO)市场开放的标准,即权利确认与责任结构。计划将从能够明确实现权利确认和责任结构的私有许可型账本开始,未来经验证后逐步向公有链开放,在保持分阶段推进的同时加快开放步伐。金融委员会同日还就允许将股票、债券、基金等以代币证券形式发行的下位法规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金融委员会资本市场科科长高永浩在1日于首尔汝矣岛韩国交易所会议厅举行的“2026 STO峰会”小组讨论中表示:“立法并非终点,而是广泛的开端”,并指出:“分布式账本不仅是简单的数据库,更是确定权利的法律账簿,因此我们从能够最清晰地体现权利确定与责任结构的私有许可型账本起步。”
为期两天、自1日起举行的STO峰会是“2026韩国精品周”活动的一部分。该活动被纳入金融委员会和韩国交易所为宣传韩国资本市场而举办的为期三周的国家投资者关系(IR)活动之中,这反映出业界对代币证券未来将成为融资与投资主要手段的期待。
首日,围绕韩国代币证券法制化后政策方向展开的“第一议题”环节,其亮点是以“代币化2.0:超越监管框架,构建实质性生态系统”为主题进行的圆桌讨论。 曾主导第21届国会STO法案提案的韩国证券交易所(Koscom)代表尹昌贤担任主持人;与会嘉宾包括在第22届国会推动相关法案通过的“共同民主党”议员闵炳德、制定市场指导方针框架的金融委员会科长高永浩,以及曾参与新加坡和香港代币证券监管框架制定的富兰克林坦普顿全球项目经理马修·弗伦奇。
民炳德议员表示:“2020年刚开始讨论时,人们还在质疑‘为什么需要加密货币’,但现在讨论的已经只是如何加快推进速度了”,并指出:“就像5万韩元纸币一样(与最初不同),因为人们给予了信任才产生了价值,数字资产也会是这样。”
股票、债券、
基金也将成为代币证券……逐步扩大范围
高科长提出了从面向机构的货币市场基金(MMF)和公司债券,逐步扩展至个人公开发行及链上支付的分阶段计划。他解释道:“代币证券并非新型证券,而是记录权利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验证现行监管体系能否有效运作”,并表示:“我们将以能够自主判断风险的机构投资者为对象,从权利关系简单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公司债券开始,逐步验证相关基础设施。”
金融委员会当天宣布,将就包含代币证券发行和流通所需详细标准的《资本市场法》和《电子证券法》下位法修正案,于11月2日至11月11日进行立法预告。 此举是为了配合定于明年2月4日实施的与代币证券相关的《资本市场法》和《电子证券法》修订。修订案规定,不仅非金钱信托收益证券和投资合同证券等分拆投资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现有标准证券也可以作为代币证券发行。普通投资者在代币证券场外交易所的投资限额,按各交易所每年净买入1亿韩元设定。
关于是否允许使用公有链,他强调判断标准在于新技术能否替代现行监管体系的作用。 高科长表示:“部分公链在网络拥堵时,支付更高‘gas费’(区块链使用手续费)的交易会被优先记录”,并指出:“当法院扣押与转让同时发生时,若账簿记录顺序与实际交易顺序不一致,法律权利关系可能会发生颠倒。” 他同时表示:“如果能提出一种在权利确定和责任结构方面达到同等水平的方法论,我们将以开放的态度进行审议。”
他还指出了与全球链上生态系统连接可能带来的风险传导问题。高科长表示:“虽然与全球链上生态系统的连接很重要,但同时也必须考量市场间风险传导的可能性”,并指出:“如果代币证券被用作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保证金,而虚拟资产价格下跌,则可能通过抵押品变卖将冲击波传导至代币证券市场。”
高科长表示,根据验证速度,代币证券市场的开放时间表可能会提前。他表示:“如果技术开发和验证进展迅速,时间表可以进一步提前”,并称:“只要监管合规性、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稳定能够有效运作,就可以加快推进进程。”
海外也把“投资者保护”列为首要任务
在比韩国更早应用代币证券的海外市场,投资者保护也被视为首要价值。富兰克林坦普顿全球项目经理马修·弗伦奇表示:“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创新固然重要,但首要任务终究是投资者保护”,并指出:“根据与新加坡、香港监管机构合作的经验,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是非常困难的。” 富兰克林坦普顿自2021年在美国推出首只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MMF)以来,已将相关产品扩展至欧洲和新加坡等地。
弗伦奇经理表示:“如果将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和经纪商聚集在一起,就能制定共同标准并提高互操作性”,但他同时也指出:“由于各参与方的用例(应用目的)各不相同,要达成共识非常困难,这可能会导致在这个变化迅速的领域中进展放缓。” 他还指出:“如果让各金融机构自行构建案例,既能快速开发,也能迅速汲取经验教训”,但同时也表示:“如果任由互不关联的项目泛滥,可能会引发互操作性问题。”
他表示:“另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特定条件下,暂时豁免一定期限内的监管要求”,并解释道:“这是在严格控制的范围内进行实验以降低风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