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 MarketinLEE GEON-EOM 记者] 要求韩国国内上市公司更透明地披露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决议事项详情的呼声日益高涨。 有观点指出,不应仅停留在“海外法人业务”或“银行业务”等笼统分类上,而应详细公开具体合同名称和交易对象等核心信息,以便股东能够准确掌握企业的主要决策情况。特别是在政府推动“提升企业价值(Value-up)”的背景下,强化股东权益的趋势日益明显,此时此类含糊不清的披露被批评为对投资者不够友好。
汝矣岛证券街全景。(照片=韩联社)
据金融投资业界3日透露,部分上市公司为加快决策速度,在以内部董事为主的经营委员会等机构处理的议案中,往往避免详细说明。通常仅通报议案已通过,而不说明具体事项。对于该决定将对资金流向或业务产生何种影响,往往也不披露具体细节。
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当属晓星集团以及近期通过集团分拆成立的HS晓星集团旗下主要子公司。Hyosung(004800)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经营委员会活动情况时,其表述方式使得难以把握议案的实质内容。
实际上,根据晓星今年的中期报告,上半年召开的经营委员会表决议案中,绝大多数仅被标注为“海外法人业务相关事项”、“银行业务相关事项”、“公司业务相关事项”等。仅上半年,“海外法人业务相关事项”就反复出现十余次。
关于具体涉及哪家法人实体、决议内容是资金借贷还是延长付款担保等详细信息,均未提供任何说明。主要关联公司以及已从集团分离的#HS晓星同样以类似形式笼统地披露议案,照搬了以往的陈旧惯例。
据分析,企业之所以隐瞒议案的具体名称或对象,是出于担心针对经营不善的海外子公司投入资源等敏感的内部决策可能会被外界知晓。
问题在于那些未达到临时公告义务标准的资金借贷、债务担保事项,或是现有合同的单纯延期事项。此类交易即使经过经营委员会决议,除定期报告中笼统的议案名称外,也别无其他公告渠道。
如果像晓星这样反复出现未达披露门槛的交易,即使单笔交易规模不大,累计风险敞口也可能膨胀至相当大的规模。如果在以内部董事为主、不受外部董事制衡的委员会中反复做出此类决定,投资者将无法全面掌握风险,从而导致投资判断受到严重限制。
这与主要大型企业为加强与股东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所采取的透明披露举措形成了鲜明对比。Hanwha(000880) 、SK(034730) 、DOOSAN(000150) 等公司均详细披露了具体的项目名称和标的物,从而获得了市场的积极评价。
Hanwha Ocean(042660)在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事项中,详细列明了“新安乌伊海上风电项目股份质权设定合同”和“LNGC ALS空气压缩机采购合同”等具体项目,甚至连采购的零部件名称也一并列出。
SK Innovation(096770) 同样,该公司也通过明确披露“AI Investment出资协议”、“推进越南奎拉普LNG发电项目”等投资对象和地区,提高了股东的理解度。DOOSAN ENERBILITY(034020) 此外,该公司还明确披露了“参与Tesna半导体测试工厂新建工程”等参与项目的具体内容。
在股东权益保护和公司治理透明度已成为资本市场首要任务的背景下,将议案笼统处理的惯例难以避免遭到“这与股东友好政策背道而驰”的批评。这也正是部分人士指出,投资者不得不逐一查找并追溯隐藏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负债或关联方交易明细,从而导致效率低下的原因。
一位金融投资业界人士指出:“定期报告中的委员会活动记录是展示董事会监督职能是否切实发挥作用的最低限度机制”,并表示:“如果连议案名称都无法确认,股东就无从知晓该监督什么。”
据金融投资业界3日透露,部分上市公司为加快决策速度,在以内部董事为主的经营委员会等机构处理的议案中,往往避免详细说明。通常仅通报议案已通过,而不说明具体事项。对于该决定将对资金流向或业务产生何种影响,往往也不披露具体细节。
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当属晓星集团以及近期通过集团分拆成立的HS晓星集团旗下主要子公司。Hyosung(004800)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经营委员会活动情况时,其表述方式使得难以把握议案的实质内容。
实际上,根据晓星今年的中期报告,上半年召开的经营委员会表决议案中,绝大多数仅被标注为“海外法人业务相关事项”、“银行业务相关事项”、“公司业务相关事项”等。仅上半年,“海外法人业务相关事项”就反复出现十余次。
关于具体涉及哪家法人实体、决议内容是资金借贷还是延长付款担保等详细信息,均未提供任何说明。主要关联公司以及已从集团分离的#HS晓星同样以类似形式笼统地披露议案,照搬了以往的陈旧惯例。
据分析,企业之所以隐瞒议案的具体名称或对象,是出于担心针对经营不善的海外子公司投入资源等敏感的内部决策可能会被外界知晓。
问题在于那些未达到临时公告义务标准的资金借贷、债务担保事项,或是现有合同的单纯延期事项。此类交易即使经过经营委员会决议,除定期报告中笼统的议案名称外,也别无其他公告渠道。
如果像晓星这样反复出现未达披露门槛的交易,即使单笔交易规模不大,累计风险敞口也可能膨胀至相当大的规模。如果在以内部董事为主、不受外部董事制衡的委员会中反复做出此类决定,投资者将无法全面掌握风险,从而导致投资判断受到严重限制。
这与主要大型企业为加强与股东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所采取的透明披露举措形成了鲜明对比。Hanwha(000880) 、SK(034730) 、DOOSAN(000150) 等公司均详细披露了具体的项目名称和标的物,从而获得了市场的积极评价。
Hanwha Ocean(042660)在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事项中,详细列明了“新安乌伊海上风电项目股份质权设定合同”和“LNGC ALS空气压缩机采购合同”等具体项目,甚至连采购的零部件名称也一并列出。
SK Innovation(096770) 同样,该公司也通过明确披露“AI Investment出资协议”、“推进越南奎拉普LNG发电项目”等投资对象和地区,提高了股东的理解度。DOOSAN ENERBILITY(034020) 此外,该公司还明确披露了“参与Tesna半导体测试工厂新建工程”等参与项目的具体内容。
在股东权益保护和公司治理透明度已成为资本市场首要任务的背景下,将议案笼统处理的惯例难以避免遭到“这与股东友好政策背道而驰”的批评。这也正是部分人士指出,投资者不得不逐一查找并追溯隐藏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负债或关联方交易明细,从而导致效率低下的原因。
一位金融投资业界人士指出:“定期报告中的委员会活动记录是展示董事会监督职能是否切实发挥作用的最低限度机制”,并表示:“如果连议案名称都无法确认,股东就无从知晓该监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