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KIM HYUNG-HWAN 记者] 针对8·13房地产政策中,若首都圈管制区域内出现民间预售房剩余房源(即所谓的“捡漏”现象),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将优先收购并作为公共租赁房供应的决定,其收购方式正引发广泛关注。 随着以首尔地区为中心的高房价现象持续,有观点认为,若按原有售价收购相关住房,可能会重新引发“LH冤大头论”;而若按评估价水平低价收购,则可能引发侵犯财产权的担忧。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公寓。(照片=李永勋 记者)
根据国土交通部14日发布的《为稳定租房及买卖市场而制定的住房快速供应方案》,首都圈管制区域内若出现民间预售房剩余房源,将由LH等机构优先收购,并作为普通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此举旨在防止产生过度的市场价格差等问题的发生,并为无房者提供地段优越、质量优良的租赁住房。为此,政府将于9月着手修订《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
对此,人们对“捡漏”房源的收购方式颇为关注。 所谓“捡漏”房源,是指通过无顺位申请,在民间销售中因申请人数不足或中签后放弃,以及因违法行为中签等情况而重新进入申请市场的房源。去年6月至今年5月,首都圈管制区域产生的剩余房源(专有面积85平方米以下)约为1600套。
问题在于,受高房价和贷款管制双重影响,此类“捡漏房源”正在不断增加。 今年4月进行申购的首尔江西区方火洞“莱米安·埃拉维内”项目,共对外销售272套普通房源,其中56套(20.6%)被放弃签约。该项目84㎡专用面积的最高售价达18亿4800万韩元,创下江西区历来销售项目中的最高纪录。 京畿道城南市的“The Sharp 盆唐森特罗”项目同样以专有面积84㎡为基准,最高售价达21亿8000万韩元,84套房源中有50套因购房者放弃签约而转为无顺位申请。正是由于高昂的售价叠加贷款管制,大量“捡漏房源”涌入了市场。
即便面临如此高昂的售价,若LH(韩国土地住宅公社)收购该住宅,“LH冤大头论”恐将卷土重来。 李在明总统去年12月在国土交通部的工作报告中曾指出:“有传言称,建造一套价值1亿韩元的房子,却以1亿2000万韩元的价格作为租赁住房出售”,并表示“将LH当作‘冤大头’,进行坐享其成的生意,这种说法已广泛流传”。这种逻辑在此次对民间预售剩余房源的收购过程中,同样可能引发质疑。
但即便如此,LH以评估价等低于销售价的价格收购的方案同样存在争议。 根据现行《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关于所有者及收购价格等收购条件,必须通过协商确定。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若以低于预售价的价格将相关住房转让给LH,甚至可能引发“渎职争议”,即被指控给公司或合作社造成财产损失。此前也有法院将公司资产以远低于客观价值的价格处置的行为判定为职务渎职的案例。
“调律”律师事务所首席专家委员沈亨锡指出:“目前首都圈出现‘捡漏’现象,是由于高昂的销售价格导致价格不匹配所致。”他进一步表示:“从业主协会的角度来看,他们不会愿意以低于销售价格的价格出售;而政府若要强制以低价收购私有财产,唯一途径就是修订法律。但即便如此,鉴于诸多争议,此事也绝非易事。”
国土交通部计划于今年9月修订《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并公布具体内容。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解释道:“我们基于‘由公共部门持有并供应首都圈内像民间住宅那样受青睐的住房,从公益角度来看是可取的’这一判断,正在推进该政策”,并表示:“目前仅提出了方向,具体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土交通部14日发布的《为稳定租房及买卖市场而制定的住房快速供应方案》,首都圈管制区域内若出现民间预售房剩余房源,将由LH等机构优先收购,并作为普通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此举旨在防止产生过度的市场价格差等问题的发生,并为无房者提供地段优越、质量优良的租赁住房。为此,政府将于9月着手修订《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
对此,人们对“捡漏”房源的收购方式颇为关注。 所谓“捡漏”房源,是指通过无顺位申请,在民间销售中因申请人数不足或中签后放弃,以及因违法行为中签等情况而重新进入申请市场的房源。去年6月至今年5月,首都圈管制区域产生的剩余房源(专有面积85平方米以下)约为1600套。
问题在于,受高房价和贷款管制双重影响,此类“捡漏房源”正在不断增加。 今年4月进行申购的首尔江西区方火洞“莱米安·埃拉维内”项目,共对外销售272套普通房源,其中56套(20.6%)被放弃签约。该项目84㎡专用面积的最高售价达18亿4800万韩元,创下江西区历来销售项目中的最高纪录。 京畿道城南市的“The Sharp 盆唐森特罗”项目同样以专有面积84㎡为基准,最高售价达21亿8000万韩元,84套房源中有50套因购房者放弃签约而转为无顺位申请。正是由于高昂的售价叠加贷款管制,大量“捡漏房源”涌入了市场。
即便面临如此高昂的售价,若LH(韩国土地住宅公社)收购该住宅,“LH冤大头论”恐将卷土重来。 李在明总统去年12月在国土交通部的工作报告中曾指出:“有传言称,建造一套价值1亿韩元的房子,却以1亿2000万韩元的价格作为租赁住房出售”,并表示“将LH当作‘冤大头’,进行坐享其成的生意,这种说法已广泛流传”。这种逻辑在此次对民间预售剩余房源的收购过程中,同样可能引发质疑。
但即便如此,LH以评估价等低于销售价的价格收购的方案同样存在争议。 根据现行《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关于所有者及收购价格等收购条件,必须通过协商确定。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若以低于预售价的价格将相关住房转让给LH,甚至可能引发“渎职争议”,即被指控给公司或合作社造成财产损失。此前也有法院将公司资产以远低于客观价值的价格处置的行为判定为职务渎职的案例。
“调律”律师事务所首席专家委员沈亨锡指出:“目前首都圈出现‘捡漏’现象,是由于高昂的销售价格导致价格不匹配所致。”他进一步表示:“从业主协会的角度来看,他们不会愿意以低于销售价格的价格出售;而政府若要强制以低价收购私有财产,唯一途径就是修订法律。但即便如此,鉴于诸多争议,此事也绝非易事。”
国土交通部计划于今年9月修订《公共住房特别法》实施条例,并公布具体内容。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解释道:“我们基于‘由公共部门持有并供应首都圈内像民间住宅那样受青睐的住房,从公益角度来看是可取的’这一判断,正在推进该政策”,并表示:“目前仅提出了方向,具体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