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NA EUN-KYUNG 记者] 韩阳精密董事长申东国方面针对韩美制药集团董事长宋英淑方面提出的600亿韩元违约金索赔诉讼的上诉,表示这是“恶意制衡和抹黑的企图”,并予以反驳。
申会长一方于22日通过声明表示:“这是一起在一审中已依据明确法理作出判决的事案,考虑到法院甚至下令由原告承担申会长一方的诉讼费用,这充分说明了该案件作为诉讼是多么牵强。”并称:“尽管如此仍提出上诉,我们怀疑其意图是持续进行恶意的抹黑。”
(从左至右)韩美集团董事长宋英淑、韩阳精密董事长申东国、韩美制药社长林钟允。(图片来源:韩美制药、韩阳精密)
此次诉讼源于韩美制药集团经营权纠纷过程中组建的所谓“四方联盟”内部矛盾。宋会长、韩美科学副会长林周贤、申会长以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拉德方斯合伙人(La Défense Partners)一方,于2024年12月签署了以共同行使表决权等为主要内容的股东间协议。
冲突的导火索是去年6月Hanmi Science(008930)决定投资盘浦老年护理项目。当时,韩美科学董事会以首尔圣母医院提供合作为条件,全票通过了投资约160亿韩元的议案。申会长也赞成该议案。
然而,五天后召开的后续董事会会议上,该投资议案以4票赞成、6票反对被否决。重新讨论的背景包括首尔圣母医院尚未承诺参与该项目,以及投资资金回收可能长期化等因素。申会长也投了反对票。
宋会长、任副会长以及拉德芳斯合伙人旗下特殊目的公司——基灵顿有限公司主张,申会长虽最初同意推进该项目,却随后翻脸,违反了四方协议中关于共同行使表决权的义务。为此,他们向申会长索赔共计600亿韩元的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违反合同时约定支付的罚金。
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0庭于1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求,并裁定诉讼费用由原告方承担。
法庭认定,最初的董事会决议是以首尔圣母医院的合作等为前提作出的,而在后续董事会中为确认条件是否满足并决定最终是否投资而重新讨论该议案,并不属于超出股东间协议范围的行为。
特别是,法院认为,尽管四方联盟曾就将该事业作为董事会议题提上议程达成一致,但并无证据表明其曾就实际投资作出确定性承诺。其要旨在于,仅凭对投资方案立场的变更,难以认定构成违反股东间协议。
宋会长一方对这一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鉴于在最初的诉讼中曾主张申会长行使表决权的变更构成违反股东间协议,预计在上诉审中,该协议的义务范围以及撤回投资决定的正当性将成为核心争议点。不过,具体的上诉理由尚未确认。
申会长一方还提出,盘浦老年护理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其理由是,主导该项目投资的保罗资本韩国公司是持有韩美科学约9.8%股份的基灵顿的核心出资方,而负责基灵顿运营的拉德芳斯合伙公司相关人员也参与了韩美科学的董事会。
此外,申会长方面还提及近期另一起100亿韩元的违约金诉讼,以及韩美制药集团前高管针对汉阳精密的挪用公款和背信指控,声称这些都是针对他的一系列行为。不过,关于提起诉讼和指控的动机是为了抹黑申会长的说法,仅是申会长方面的解读。
申会长方面表示:“为制衡和抹黑申会长而采取的一系列战略性行为,无论是否涉及股东间的竞争,都需慎重考虑并保持克制,以免对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并称“关于此次上诉,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低调地依法应对”。
申会长一方于22日通过声明表示:“这是一起在一审中已依据明确法理作出判决的事案,考虑到法院甚至下令由原告承担申会长一方的诉讼费用,这充分说明了该案件作为诉讼是多么牵强。”并称:“尽管如此仍提出上诉,我们怀疑其意图是持续进行恶意的抹黑。”
此次诉讼源于韩美制药集团经营权纠纷过程中组建的所谓“四方联盟”内部矛盾。宋会长、韩美科学副会长林周贤、申会长以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拉德方斯合伙人(La Défense Partners)一方,于2024年12月签署了以共同行使表决权等为主要内容的股东间协议。
冲突的导火索是去年6月Hanmi Science(008930)决定投资盘浦老年护理项目。当时,韩美科学董事会以首尔圣母医院提供合作为条件,全票通过了投资约160亿韩元的议案。申会长也赞成该议案。
然而,五天后召开的后续董事会会议上,该投资议案以4票赞成、6票反对被否决。重新讨论的背景包括首尔圣母医院尚未承诺参与该项目,以及投资资金回收可能长期化等因素。申会长也投了反对票。
宋会长、任副会长以及拉德芳斯合伙人旗下特殊目的公司——基灵顿有限公司主张,申会长虽最初同意推进该项目,却随后翻脸,违反了四方协议中关于共同行使表决权的义务。为此,他们向申会长索赔共计600亿韩元的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违反合同时约定支付的罚金。
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0庭于1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求,并裁定诉讼费用由原告方承担。
法庭认定,最初的董事会决议是以首尔圣母医院的合作等为前提作出的,而在后续董事会中为确认条件是否满足并决定最终是否投资而重新讨论该议案,并不属于超出股东间协议范围的行为。
特别是,法院认为,尽管四方联盟曾就将该事业作为董事会议题提上议程达成一致,但并无证据表明其曾就实际投资作出确定性承诺。其要旨在于,仅凭对投资方案立场的变更,难以认定构成违反股东间协议。
宋会长一方对这一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鉴于在最初的诉讼中曾主张申会长行使表决权的变更构成违反股东间协议,预计在上诉审中,该协议的义务范围以及撤回投资决定的正当性将成为核心争议点。不过,具体的上诉理由尚未确认。
申会长一方还提出,盘浦老年护理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其理由是,主导该项目投资的保罗资本韩国公司是持有韩美科学约9.8%股份的基灵顿的核心出资方,而负责基灵顿运营的拉德芳斯合伙公司相关人员也参与了韩美科学的董事会。
此外,申会长方面还提及近期另一起100亿韩元的违约金诉讼,以及韩美制药集团前高管针对汉阳精密的挪用公款和背信指控,声称这些都是针对他的一系列行为。不过,关于提起诉讼和指控的动机是为了抹黑申会长的说法,仅是申会长方面的解读。
申会长方面表示:“为制衡和抹黑申会长而采取的一系列战略性行为,无论是否涉及股东间的竞争,都需慎重考虑并保持克制,以免对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并称“关于此次上诉,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低调地依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