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 StarinYUN GI BACK 记者] 要求影院上映的电影必须等待150天才能在订阅制在线视频服务(OTT)上发布的“禁播期”自律协议,因与市场现实脱节而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 一方面,一些在影院失去票房动力的电影仅在3周后便转战OTT平台,从而接触到新的观众;另一方面,全球影视公司也根据每部作品的票房表现和发行策略,灵活调整“禁播期”政策。因此,关于“需要比‘所有电影统一150天’这一单一标准更灵活的设计”的呼声正日益高涨。
上映仅21天便在Wavve上线的电影《秘光》(左)与目前正在影院先行上映的Netflix电影《可能的爱》的海报。(图片来源:Wavve·Netflix)
◇21天即可开辟新收入来源……150天则成“空白期”
据28日电影界消息,由柳承龙、河智苑主演的《非光》于2日登陆影院,21天后的23日便在Wavve上线。在OTT平台上线前,其累计观影人数仅为10万2921人,但转至Wavve后,借着中秋假期的观看热潮,该片登上了“今日电影”榜首。 这充分印证了制作及发行业界的主张:影院热映期越短的作品,就越需要在话题热度尚存时转向二级市场,以确保额外收益。
目前,文化体育观光部与业界商讨的自律协议草案规定,韩国本土院线公映的电影在订阅型视频点播(SVOD)平台上线的时间,原则上应延后150天。 若OTT平台在上映前投资了超过制作成本40%的资金,或以同等规模购入版权,则可将该期限缩短至100天;此外,协议中还包含将独立及艺术电影排除在外的例外条款。不过,由于业界意见分歧,原定于8月签署的协议已被推迟。
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连已在影院实质上结束放映的电影也必须等待5个月。在部分作品的影院生命周期仅持续数周的情况下,若一刀切地适用150天规定,可能会导致既无法在影院观看,也无法在订阅型OTT平台观看的“发行空白期”。 从制作和发行公司的角度来看,资金回收也会随之延迟。特别是对于票房失利的中小规模电影而言,OTT版权销售可能是弥补损失的主要手段。
崔辉永部长与电影界相关人士在“改善韩国电影发行结构的官民协商机制”首次会议上合影留念。(照片来源:文化体育观光部)
◇为拯救影院,反而可能阻碍电影投资
市场上已经形成了更短且多样化的禁播期。今年,《HUMINT》在上映49天后,《Wild Thing》在58天后便登陆了Netflix。去年12月上映的《即使今夜,这份爱在世界上消失了》也在66天后在OTT平台上线。
Netflix电影《可能的爱》同样在23日影院上映后,于44天后的11月6日在Netflix上线。虽然商业模式不同,但这属于将影院和流媒体平台作为顺序发行渠道的案例。
海外市场也因作品而异。皮克斯动画《埃利奥》在韩国院线上映约3个月后登陆流媒体平台,而在韩国吸引861万观众的《动物城2》则在上映约105天后于Disney+上线。虽然进口片不属于自主协议的适用对象,但这仍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案例,表明全球影视公司会根据票房规模和平台战略来调整独家放映期。
当然,排期限制本身并非没有必要。因为如果上映后立即在流媒体平台上线的情况反复出现,观众可能会推迟去影院观影。问题在于“要让观众等待多久”。如果将票房规模、制作成本、上映周期以及是否投资流媒体平台等各不相同的电影统统归入同一期限,这不仅无法保护影院,反而会增加制作和发行公司回收收益的难度,甚至可能削弱其下一部作品的投资能力。
电影界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认同‘禁播期’的必要性,但对所有电影适用同一标准则是另一个问题。”并指出:“鉴于这可能导致制作和发行公司的收益损失以及观众选择权的受限,与其设定统一的期限,不如充分协调各方的利益,达成切实有效的共识,这一点更为重要。”
◇21天即可开辟新收入来源……150天则成“空白期”
据28日电影界消息,由柳承龙、河智苑主演的《非光》于2日登陆影院,21天后的23日便在Wavve上线。在OTT平台上线前,其累计观影人数仅为10万2921人,但转至Wavve后,借着中秋假期的观看热潮,该片登上了“今日电影”榜首。 这充分印证了制作及发行业界的主张:影院热映期越短的作品,就越需要在话题热度尚存时转向二级市场,以确保额外收益。
目前,文化体育观光部与业界商讨的自律协议草案规定,韩国本土院线公映的电影在订阅型视频点播(SVOD)平台上线的时间,原则上应延后150天。 若OTT平台在上映前投资了超过制作成本40%的资金,或以同等规模购入版权,则可将该期限缩短至100天;此外,协议中还包含将独立及艺术电影排除在外的例外条款。不过,由于业界意见分歧,原定于8月签署的协议已被推迟。
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连已在影院实质上结束放映的电影也必须等待5个月。在部分作品的影院生命周期仅持续数周的情况下,若一刀切地适用150天规定,可能会导致既无法在影院观看,也无法在订阅型OTT平台观看的“发行空白期”。 从制作和发行公司的角度来看,资金回收也会随之延迟。特别是对于票房失利的中小规模电影而言,OTT版权销售可能是弥补损失的主要手段。
◇为拯救影院,反而可能阻碍电影投资
市场上已经形成了更短且多样化的禁播期。今年,《HUMINT》在上映49天后,《Wild Thing》在58天后便登陆了Netflix。去年12月上映的《即使今夜,这份爱在世界上消失了》也在66天后在OTT平台上线。
Netflix电影《可能的爱》同样在23日影院上映后,于44天后的11月6日在Netflix上线。虽然商业模式不同,但这属于将影院和流媒体平台作为顺序发行渠道的案例。
海外市场也因作品而异。皮克斯动画《埃利奥》在韩国院线上映约3个月后登陆流媒体平台,而在韩国吸引861万观众的《动物城2》则在上映约105天后于Disney+上线。虽然进口片不属于自主协议的适用对象,但这仍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案例,表明全球影视公司会根据票房规模和平台战略来调整独家放映期。
当然,排期限制本身并非没有必要。因为如果上映后立即在流媒体平台上线的情况反复出现,观众可能会推迟去影院观影。问题在于“要让观众等待多久”。如果将票房规模、制作成本、上映周期以及是否投资流媒体平台等各不相同的电影统统归入同一期限,这不仅无法保护影院,反而会增加制作和发行公司回收收益的难度,甚至可能削弱其下一部作品的投资能力。
电影界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认同‘禁播期’的必要性,但对所有电影适用同一标准则是另一个问题。”并指出:“鉴于这可能导致制作和发行公司的收益损失以及观众选择权的受限,与其设定统一的期限,不如充分协调各方的利益,达成切实有效的共识,这一点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