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Bang Sung Hoon 记者] 中国富裕阶层正将海外资产转移至美国银行。随着中国政府扩大对海外资产的征税范围,他们将美国视为避风港,因为账户信息不会被移交给中国当局。
(图片来源:法新社)
据CNBC 22日(当地时间)报道,服务中国客户的私人银行家和律师表示,自中国政府于今年7月对海外资产实施追溯征税以来,关于在美国开设银行账户的咨询量大幅增加。此举旨在将存放在新加坡或香港的资产转移至美国,以逃避中国当局的监管。
中国当局于今年7月宣布,将对中国税法上的居民所持有的海外信托的收入和收益征收20%的税。此后,新加坡和香港的律师们忙于为客户计算应缴税款,并协助其通过解除信托、出售上市股票或申请贷款等方式筹集巨额税款。
新加坡资产管理公司Golden Acacia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CEO)基思·谭表示:“(将资产转移至美国)已经相当普遍了”,并称“中国客户开设美国账户并转移资产的门槛并不高”。 他的客户们从7月起就开始筹备赴美事宜,其中一些人不到两个月就开设了账户。他解释说,大客户主要选择大型私人银行,而资产规模较小的客户则会寻求地区银行或在线证券公司的服务。
美国之所以被视为避风港,是因为它未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金融信息自动交换体系——“共同申报标准”(CRS)。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CRS,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新加坡和香港的银行必须向中国当局报告与中国相关的账户信息,但美国银行则没有此类义务。
美国通过《海外金融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要求外国银行报告美国客户的信息。但实际上,并没有机制要求美国银行自动向中国移交信息。
纽约的银行们正抓住这一良机。一位协助中国家族办公室的纽约资产管理顾问表示:“随着咨询量激增,部分银行已缩短了客户需达到最低存款额的期限。”
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子女的中国家庭,正在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等低税率州设立“外国设立人信托”,以减轻在美国境内的税务负担。香港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克利福德·吴预测,在持有香港、新加坡居留权的人士中,那些信托尚未向中国申报的人,也将解除信托并撤回资金。
但律师们警告称,这种方法可能只是权宜之计。吴合伙人指出:“他们寄希望于美国不通过CRS共享信息,从而得以逃避税务机关的监管,”并讽刺道:“隐瞒资产并非节税。”
此前已存放在海外的资金,极有可能已通过CRS向中国申报。这意味着从新加坡、香港流向美国的资金流向也必然会暴露。
税务咨询公司BlueBrick Consulting Group的首席执行官詹姆斯·王表示,在美国,非居民确实可以找到减轻或规避美国国税局(IRS)申报负担的投资手段。但他同时指出,根据中国的新规定,中国税法上的居民必须自行申报全球收入。这意味着,若通过未申报的海外账户进行资金增值,仍属违规行为。
北京W&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克里斯·赵也表示:“即使将CRS报告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入美国账户,税务机关的征税权或纳税义务也不会消失”,并称“仅凭资金流出的记录就足以征税”。
也有观点认为,从中国大陆转移资金的渠道实际上已被堵死。新加坡银行的私人银行家林景权预测:“今后,中国大陆的大笔资金几乎不可能流向国外。”
据CNBC 22日(当地时间)报道,服务中国客户的私人银行家和律师表示,自中国政府于今年7月对海外资产实施追溯征税以来,关于在美国开设银行账户的咨询量大幅增加。此举旨在将存放在新加坡或香港的资产转移至美国,以逃避中国当局的监管。
中国当局于今年7月宣布,将对中国税法上的居民所持有的海外信托的收入和收益征收20%的税。此后,新加坡和香港的律师们忙于为客户计算应缴税款,并协助其通过解除信托、出售上市股票或申请贷款等方式筹集巨额税款。
新加坡资产管理公司Golden Acacia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CEO)基思·谭表示:“(将资产转移至美国)已经相当普遍了”,并称“中国客户开设美国账户并转移资产的门槛并不高”。 他的客户们从7月起就开始筹备赴美事宜,其中一些人不到两个月就开设了账户。他解释说,大客户主要选择大型私人银行,而资产规模较小的客户则会寻求地区银行或在线证券公司的服务。
美国之所以被视为避风港,是因为它未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金融信息自动交换体系——“共同申报标准”(CRS)。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CRS,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新加坡和香港的银行必须向中国当局报告与中国相关的账户信息,但美国银行则没有此类义务。
美国通过《海外金融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要求外国银行报告美国客户的信息。但实际上,并没有机制要求美国银行自动向中国移交信息。
纽约的银行们正抓住这一良机。一位协助中国家族办公室的纽约资产管理顾问表示:“随着咨询量激增,部分银行已缩短了客户需达到最低存款额的期限。”
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子女的中国家庭,正在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等低税率州设立“外国设立人信托”,以减轻在美国境内的税务负担。香港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克利福德·吴预测,在持有香港、新加坡居留权的人士中,那些信托尚未向中国申报的人,也将解除信托并撤回资金。
但律师们警告称,这种方法可能只是权宜之计。吴合伙人指出:“他们寄希望于美国不通过CRS共享信息,从而得以逃避税务机关的监管,”并讽刺道:“隐瞒资产并非节税。”
此前已存放在海外的资金,极有可能已通过CRS向中国申报。这意味着从新加坡、香港流向美国的资金流向也必然会暴露。
税务咨询公司BlueBrick Consulting Group的首席执行官詹姆斯·王表示,在美国,非居民确实可以找到减轻或规避美国国税局(IRS)申报负担的投资手段。但他同时指出,根据中国的新规定,中国税法上的居民必须自行申报全球收入。这意味着,若通过未申报的海外账户进行资金增值,仍属违规行为。
北京W&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克里斯·赵也表示:“即使将CRS报告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入美国账户,税务机关的征税权或纳税义务也不会消失”,并称“仅凭资金流出的记录就足以征税”。
也有观点认为,从中国大陆转移资金的渠道实际上已被堵死。新加坡银行的私人银行家林景权预测:“今后,中国大陆的大笔资金几乎不可能流向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