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BAEK JU-A 记者] 金建希女士因涉嫌以收受各类财物作为回报,即所谓的“买卖官职”罪,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二审判决将于本周公布。
金建希女士。(照片来源: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据20日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5-3庭(高等法院法官成彦柱、元益善、李熙俊)将于22日对金建希女士依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所涉的“居中收受财物”指控进行二审宣判。
金女士被指控于2022年3月至5月期间,以从李奉官SEOHEE CONSTRUCTION CO., LTD.(035890) 董事长处获得商业便利,以及为长女婿、前国务总理秘书室长朴成根的人事安排提供帮助为名,收受了总价值1亿380万韩元的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宝)项链和耳环等财物。
此外,她还被指控于同年4月和6月左右,从前国家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李培勇处收受价值265万韩元的金龟和《雪寒图》;并以协助机器人狗项目为名,从徐成彬处收受价值3990万韩元的江诗丹顿腕表。
此外,她还被指控于2022年6月至9月期间,从崔在英牧师处收受价值540万韩元的迪奥手袋等财物,并以此换取公职相关求助;以及于2023年2月左右,从金前检察长处收受价值1亿4000万韩元的李禹焕画作,并以此换取提名求助。
一审法院认定金女士的所有指控均属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同时裁定没收被查获的李禹焕画作一幅、江诗丹顿表盒、金龟形首饰盒、梵克雅宝项链、蒂芙尼胸针、迪奥手拿包等物品,并追缴6480万韩元。
金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而曾求刑7年6个月的金建熙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闵仲基)则未提起上诉。特别检察组于9日请求驳回金女士的上诉,并求刑维持原判的7年有期徒刑。
金女士在上诉审结案公审的最后陈述中表示:“我本应更加谨慎,但绝不能承认自己从未做过的事。”
◇内乱罪指控……特检组分别对柳仁亨、李镇宇各求刑30年有期徒刑
从左至右依次为前反间谍司令部司令柳仁亨、前首都防卫司令部司令李镇宇、前特种作战司令部司令郭钟根。(照片来源:宪法法院)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6庭(庭长李贤京)将于21日对前国防反间谍司令官余仁亨、前首都防卫司令官李镇宇等人涉嫌参与内乱重要任务等罪名进行宣判。
针对前陆军参谋总长(戒严司令)朴安洙、前特种作战司令官郭钟根、前情报司令官文相浩的一审判决也将于当天公布。
朴前参谋长被指控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立即以戒严司令官身份发布《布告第1号》,下令控制国会并投入兵力,在叛乱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涉嫌滥用职权。
阮前司令被指控与尹前总统事先密谋实施紧急戒严,下令扣押选举委员会服务器并逮捕主要政治人物等,在内乱中承担了核心任务,涉嫌滥用职权并在法庭上作伪证,因此被移送审判。
李前司令被指控在宣布紧急戒严前后,制定了进入并封锁国会的具体执行计划,并实际投入兵力试图强行拖拽国会议员,企图使国会功能瘫痪。
郭前司令被指控根据金前部长指示,动用直升机将特种作战司令部部队投入国会和选举管理委员会占领设施,并下令携带实弹及武装出动,从而参与了颠覆宪法的暴动。
文前司令被指控事先编制并泄露了戒严执行人员名单,并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立即动员情报局人员占领并封锁选举委员会服务器机房,涉嫌执行内乱任务并泄露军事机密。
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于7月24日的结案公审中,分别向余前司令官和李前司令官求处30年有期徒刑。
并请求法庭分别判处朴前总长、郭前司令官、文前司令官有期徒刑25年、20年和20年。
◇“求情游说嫌疑”一审所有指控均被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作为蔡上兵殉职及调查外压、隐瞒嫌疑的核心嫌疑人,前海军陆战队第1师师长林成根于去年5月23日下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位于瑞草区)结束羁押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后,正离开法院。(照片=News1)
22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3庭(高等法院法官金永贤、白承叶、黄承泰)将对前海军陆战队第1师师长林成根涉嫌违反《国会证言·鉴定法》(作伪证)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林前师长被怀疑在涉及海军陆战队队员殉职事件一事上,曾试图通过前“黑珍珠投资”代表李钟浩进行“求情游说”。
据称,被认为是金建希女士账户管理人的李前代表,在接到前总统警护处职员宋浩钟关于为前师长求情的请求后,曾表示:“我会跟VIP谈谈,所以别递交辞呈。”
对此,前旅长林某去年10月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听证会时反驳称:“我从未见过李前代表。”
针对任前团长,还提出了伪证指控:他作为法制司法委员会听证会的证人出庭时,一方面声称未曾邀请宋某等人参加被称为“双龙行动”的海军陆战队训练,另一方面却在明知自己手机密码的情况下谎称不知情。
殉职海军陆战队员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李明贤)认定该证词为虚假陈述,遂将林前师长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认定林前师长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林前师长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特别检察组于8日对前师长林某求处有期徒刑3年,与一审的量刑建议相同。
据20日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5-3庭(高等法院法官成彦柱、元益善、李熙俊)将于22日对金建希女士依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所涉的“居中收受财物”指控进行二审宣判。
金女士被指控于2022年3月至5月期间,以从李奉官SEOHEE CONSTRUCTION CO., LTD.(035890) 董事长处获得商业便利,以及为长女婿、前国务总理秘书室长朴成根的人事安排提供帮助为名,收受了总价值1亿380万韩元的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宝)项链和耳环等财物。
此外,她还被指控于同年4月和6月左右,从前国家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李培勇处收受价值265万韩元的金龟和《雪寒图》;并以协助机器人狗项目为名,从徐成彬处收受价值3990万韩元的江诗丹顿腕表。
此外,她还被指控于2022年6月至9月期间,从崔在英牧师处收受价值540万韩元的迪奥手袋等财物,并以此换取公职相关求助;以及于2023年2月左右,从金前检察长处收受价值1亿4000万韩元的李禹焕画作,并以此换取提名求助。
一审法院认定金女士的所有指控均属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同时裁定没收被查获的李禹焕画作一幅、江诗丹顿表盒、金龟形首饰盒、梵克雅宝项链、蒂芙尼胸针、迪奥手拿包等物品,并追缴6480万韩元。
金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而曾求刑7年6个月的金建熙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闵仲基)则未提起上诉。特别检察组于9日请求驳回金女士的上诉,并求刑维持原判的7年有期徒刑。
金女士在上诉审结案公审的最后陈述中表示:“我本应更加谨慎,但绝不能承认自己从未做过的事。”
◇内乱罪指控……特检组分别对柳仁亨、李镇宇各求刑30年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6庭(庭长李贤京)将于21日对前国防反间谍司令官余仁亨、前首都防卫司令官李镇宇等人涉嫌参与内乱重要任务等罪名进行宣判。
针对前陆军参谋总长(戒严司令)朴安洙、前特种作战司令官郭钟根、前情报司令官文相浩的一审判决也将于当天公布。
朴前参谋长被指控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立即以戒严司令官身份发布《布告第1号》,下令控制国会并投入兵力,在叛乱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涉嫌滥用职权。
阮前司令被指控与尹前总统事先密谋实施紧急戒严,下令扣押选举委员会服务器并逮捕主要政治人物等,在内乱中承担了核心任务,涉嫌滥用职权并在法庭上作伪证,因此被移送审判。
李前司令被指控在宣布紧急戒严前后,制定了进入并封锁国会的具体执行计划,并实际投入兵力试图强行拖拽国会议员,企图使国会功能瘫痪。
郭前司令被指控根据金前部长指示,动用直升机将特种作战司令部部队投入国会和选举管理委员会占领设施,并下令携带实弹及武装出动,从而参与了颠覆宪法的暴动。
文前司令被指控事先编制并泄露了戒严执行人员名单,并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立即动员情报局人员占领并封锁选举委员会服务器机房,涉嫌执行内乱任务并泄露军事机密。
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于7月24日的结案公审中,分别向余前司令官和李前司令官求处30年有期徒刑。
并请求法庭分别判处朴前总长、郭前司令官、文前司令官有期徒刑25年、20年和20年。
◇“求情游说嫌疑”一审所有指控均被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2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3庭(高等法院法官金永贤、白承叶、黄承泰)将对前海军陆战队第1师师长林成根涉嫌违反《国会证言·鉴定法》(作伪证)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林前师长被怀疑在涉及海军陆战队队员殉职事件一事上,曾试图通过前“黑珍珠投资”代表李钟浩进行“求情游说”。
据称,被认为是金建希女士账户管理人的李前代表,在接到前总统警护处职员宋浩钟关于为前师长求情的请求后,曾表示:“我会跟VIP谈谈,所以别递交辞呈。”
对此,前旅长林某去年10月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听证会时反驳称:“我从未见过李前代表。”
针对任前团长,还提出了伪证指控:他作为法制司法委员会听证会的证人出庭时,一方面声称未曾邀请宋某等人参加被称为“双龙行动”的海军陆战队训练,另一方面却在明知自己手机密码的情况下谎称不知情。
殉职海军陆战队员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李明贤)认定该证词为虚假陈述,遂将林前师长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认定林前师长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林前师长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特别检察组于8日对前师长林某求处有期徒刑3年,与一审的量刑建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