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Kim Kyung-eun 记者] 生命资产管理公司就向SamsungElectronics(005930)提出的回购及注销自有股份方案作出澄清,称“此举并非意在仅对优先股给予特殊待遇”。该公司表示也积极欢迎同时回购及注销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方案,并强调该提案的核心并非回购优先股本身,而是旨在最大限度地回购及注销自有股份。
(图片来源:Life资产管理公司)
Life资产管理公司6日发表声明称:“提案的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并表示:“如果三星电子决定同时注销普通股和优先股,我们将对此表示热烈欢迎。”这是针对近期部分人士指出“若仅回购并注销优先股,可能会引发与普通股股东之间公平性问题”这一观点的反驳。
此前,Life资产管理公司曾于上月14日向三星电子董事会及管理层发送股东信,要求扩大回购及注销自有股份的规模。三星电子于同月29日回复称:“我们一直在持续探讨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的折价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提升优先股价值的方案。”
Life资产管理公司之所以优先提议回购并注销优先股,是因为三星电子在治理结构上存在限制。Samsung Life Insurance(032830)和SamsungFire&MarineInsurance(000810) 等金融 계열사根据《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金产法),持有三星电子普通股的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总发行股数将减少,导致金融系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据解释,届时为符合10%的上限,可能不得不出售所持股份。
另一方面,即使注销无表决权的优先股,也不会产生此类持股比例问题。近期三星电子优先股的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这意味着可以用相同的资金购入并注销更多股份,这也是将优先股作为现实替代方案的原因之一。
Life资产管理公司指出:“SK海力士不存在此类治理结构问题,尽管其营业利润低于三星电子,但仍于今年8月决定回购40万亿韩元规模的自有股份并予以全额注销”,并讽刺道:“反观三星电子,今年却未回购任何用于注销的自有股份。”
对于“优先股先于普通股被回购并注销会违反与普通股股东的公平性”这一主张,该公司予以驳斥。其解释称,普通股和优先股是《商法》中区分的类别股票,仅因回购比例不同就认为存在公平性问题,这种看法难以成立。
他还援引了三星电子过去曾提高优先股回购比例的案例作为依据。 2015年三星电子回购自有股份时,由于优先股交易价格比普通股低22%,因此将第一批回购量的约35%定为优先股。当时三星电子曾明确表示,若优先股股价比普通股低10%以上,将提高优先股的回购比例,以同等金额回购并注销更多股份。
Life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代表姜大权表示:“我们提案的目的并非要给予优先股特殊待遇,而是希望以三星电子现实可行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进行回购和注销自有股份。”他还表示:“如果能同时回购和注销普通股与优先股,我们当然表示热烈欢迎。”
Life资产管理公司6日发表声明称:“提案的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并表示:“如果三星电子决定同时注销普通股和优先股,我们将对此表示热烈欢迎。”这是针对近期部分人士指出“若仅回购并注销优先股,可能会引发与普通股股东之间公平性问题”这一观点的反驳。
此前,Life资产管理公司曾于上月14日向三星电子董事会及管理层发送股东信,要求扩大回购及注销自有股份的规模。三星电子于同月29日回复称:“我们一直在持续探讨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的折价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提升优先股价值的方案。”
Life资产管理公司之所以优先提议回购并注销优先股,是因为三星电子在治理结构上存在限制。Samsung Life Insurance(032830)和SamsungFire&MarineInsurance(000810) 等金融 계열사根据《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金产法),持有三星电子普通股的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总发行股数将减少,导致金融系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据解释,届时为符合10%的上限,可能不得不出售所持股份。
另一方面,即使注销无表决权的优先股,也不会产生此类持股比例问题。近期三星电子优先股的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这意味着可以用相同的资金购入并注销更多股份,这也是将优先股作为现实替代方案的原因之一。
Life资产管理公司指出:“SK海力士不存在此类治理结构问题,尽管其营业利润低于三星电子,但仍于今年8月决定回购40万亿韩元规模的自有股份并予以全额注销”,并讽刺道:“反观三星电子,今年却未回购任何用于注销的自有股份。”
对于“优先股先于普通股被回购并注销会违反与普通股股东的公平性”这一主张,该公司予以驳斥。其解释称,普通股和优先股是《商法》中区分的类别股票,仅因回购比例不同就认为存在公平性问题,这种看法难以成立。
他还援引了三星电子过去曾提高优先股回购比例的案例作为依据。 2015年三星电子回购自有股份时,由于优先股交易价格比普通股低22%,因此将第一批回购量的约35%定为优先股。当时三星电子曾明确表示,若优先股股价比普通股低10%以上,将提高优先股的回购比例,以同等金额回购并注销更多股份。
Life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代表姜大权表示:“我们提案的目的并非要给予优先股特殊待遇,而是希望以三星电子现实可行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进行回购和注销自有股份。”他还表示:“如果能同时回购和注销普通股与优先股,我们当然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