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Kang Gyeong-rok 旅游专职记者] 在预订酒店或旅游产品时,如果在支付过程中将最初告知的价格之外的必缴手续费追加到账单中,可能构成违反《电子商务法》。原则上,消费者无法避免的费用应包含在最初标示的价格中。该规定不仅适用于住宿产品,也适用于包价旅游和当地旅游等在线旅游产品。
[本图片利用AI技术制作。]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6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防止“暗黑模式”的在线界面运营指南》。 该指南具体明确了自去年2月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中关于“暗黑模式”监管的判定标准及主要违规案例。
核心在于禁止“分步披露定价”。这指的是在商品搜索阶段仅显示部分价格,随后在支付过程中追加消费者必须承担的费用的行为。国内外在线旅行社(OTA)销售的酒店客房、包价旅游、当地游览及活动等,在在线交易过程中也可能成为相关监管的适用对象。
除酒店房费外,必须缴纳的手续费、度假村费、住宿税等,将根据其必选性纳入价格标示范围。但若存在难以在预订时确定总金额的正当理由,则须告知未包含的费用项目及原因。
预先勾选消费者未选择的付费附加服务,即“特定选项预选”,也可能构成禁止行为。典型做法是将旅行保险或客房升级等设为默认选项。故意设置复杂流程以阻碍预订取消或会员退会的手续,同样属于监管对象。
住宿预订平台的价格标示问题在以往的调查中也曾被发现。 韩国消费者院2023年对5家全球住宿预订平台进行调查后发现,部分平台存在初始标示价格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当时,济州地区某酒店的同一住宿商品,初始标示价格为36.3万韩元,但最终结算金额为39.93万韩元。不过,由于该调查是在现行监管措施实施之前进行的,因此应与当前的价格标示现状区分开来。
公平交易委员会在此次指南中,将在线“暗模式”归纳为4大类、13种类型。该指南整合了现有的自律管理指南和监管问答手册,并补充了执法案例。委员会计划对在线交易环境的变化和消费者受损类型进行审查,并针对违法行为采取应对措施。
核心在于禁止“分步披露定价”。这指的是在商品搜索阶段仅显示部分价格,随后在支付过程中追加消费者必须承担的费用的行为。国内外在线旅行社(OTA)销售的酒店客房、包价旅游、当地游览及活动等,在在线交易过程中也可能成为相关监管的适用对象。
除酒店房费外,必须缴纳的手续费、度假村费、住宿税等,将根据其必选性纳入价格标示范围。但若存在难以在预订时确定总金额的正当理由,则须告知未包含的费用项目及原因。
预先勾选消费者未选择的付费附加服务,即“特定选项预选”,也可能构成禁止行为。典型做法是将旅行保险或客房升级等设为默认选项。故意设置复杂流程以阻碍预订取消或会员退会的手续,同样属于监管对象。
住宿预订平台的价格标示问题在以往的调查中也曾被发现。 韩国消费者院2023年对5家全球住宿预订平台进行调查后发现,部分平台存在初始标示价格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当时,济州地区某酒店的同一住宿商品,初始标示价格为36.3万韩元,但最终结算金额为39.93万韩元。不过,由于该调查是在现行监管措施实施之前进行的,因此应与当前的价格标示现状区分开来。
公平交易委员会在此次指南中,将在线“暗模式”归纳为4大类、13种类型。该指南整合了现有的自律管理指南和监管问答手册,并补充了执法案例。委员会计划对在线交易环境的变化和消费者受损类型进行审查,并针对违法行为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