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ilyKim Kyung-eun 记者]SamsungElectronics(005930)在宣布将实施史上最大规模的股东回报计划之际,有股东提议应将剩余资金用于优先股回购及注销,而非现金分红。该提议称,若以比普通股低近30%的价格回购优先股并予以注销,不仅能用同样的资金注销更多股份,还能避免Samsung Life Insurance(032830)·SamsungFire&MarineInsurance(000810)所持股份出售的问题。
首尔瑞草区三星电子瑞草办公楼。(照片来源:eDaily 记者李永勋)
Life资产管理公司15日表示,已于14日向三星电子董事会及管理层发送了内容如上的股东信。其核心内容是请求在即将于10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将今年的股东回报资金优先分配用于优先股的回购及注销。
具体而言,该公司提议仅在优先股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时,于今年12月底前回购优先股并立即注销。回购优先股后剩余的资金将全额用于现金分红。
根据三星电子上月公布的股东回报政策,今年的股东回报资金为90万亿至110万亿韩元。其中约30万亿韩元计划经由10月董事会审议后,用于第三季度的现金分红。剩余资金将综合考虑现金分红及回购并注销本公司股票等因素,于明年1月的董事会中决定分配方案。
Life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回报资金的中位数100兆韩元为基准估算,扣除第三季度30兆韩元的股息及剩余约7.4万亿韩元的常规股息后,预计将剩余约63兆韩元。若股东回报规模最终确定在90兆至110兆韩元范围内,剩余资金将约为53兆至73兆韩元。
Life资产管理公司主张,与现金分红相比,优先将这笔资金用于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更有利于提升股东价值。这是因为现金分红属于一次性回报,其规模可能会随未来业绩而减少。相反,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会减少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从而永久性地提高每股价值。
特别是,该公司明确指出回购对象应为优先股而非普通股。这是因为如果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金融系公司持有三星电子股份的上限将构成障碍。
根据《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金融关联公司未经金融委员会批准,不得持有同一企业集团内非金融关联公司1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目前,三星人寿和三星火灾保险持有的三星电子普通股股份比例分别为8.51%和1.49%,合计为10%。
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总发行股数将减少,导致三星人寿和三星火险的持股比例可能超过10%。这正是金融关联公司必须将超额持股在市场上再次出售的原因。
Life资产管理公司分析称,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价值1万亿韩元的普通股,金融关联公司需在市场上抛售约1000亿韩元,因此实际回购效果仅为9000亿韩元左右。另一方面,无表决权的优先股不受此类监管限制,因此注销后三星人寿和三星火灾无需额外出售股份。
从价格角度来看,优先股注销也更具优势。以9日收盘价为基准,三星电子优先股的交易价格比普通股低26.7%。据计算,用购买并注销1股普通股的资金,可以注销约1.36股优先股。
据解释,优先股注销的效果也将惠及普通股股东。由于三星电子将年度分红资金总额固定不变,因此优先股数量减少后,分摊同一分红资金的股票数量相应减少,普通股的每股分红金额便可能随之提高。
Life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代表姜大权表示:“优先股注销既能摆脱此前阻碍普通股注销的治理结构限制,又能利用相同的资金更大幅且永久性地提升股东价值。”他补充道:“这不仅能增加包括800万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还将成为提升韩国资本市场股东回报标准和可信度的契机。”
Life资产管理公司15日表示,已于14日向三星电子董事会及管理层发送了内容如上的股东信。其核心内容是请求在即将于10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将今年的股东回报资金优先分配用于优先股的回购及注销。
具体而言,该公司提议仅在优先股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时,于今年12月底前回购优先股并立即注销。回购优先股后剩余的资金将全额用于现金分红。
根据三星电子上月公布的股东回报政策,今年的股东回报资金为90万亿至110万亿韩元。其中约30万亿韩元计划经由10月董事会审议后,用于第三季度的现金分红。剩余资金将综合考虑现金分红及回购并注销本公司股票等因素,于明年1月的董事会中决定分配方案。
Life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回报资金的中位数100兆韩元为基准估算,扣除第三季度30兆韩元的股息及剩余约7.4万亿韩元的常规股息后,预计将剩余约63兆韩元。若股东回报规模最终确定在90兆至110兆韩元范围内,剩余资金将约为53兆至73兆韩元。
Life资产管理公司主张,与现金分红相比,优先将这笔资金用于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更有利于提升股东价值。这是因为现金分红属于一次性回报,其规模可能会随未来业绩而减少。相反,回购并注销自有股份会减少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从而永久性地提高每股价值。
特别是,该公司明确指出回购对象应为优先股而非普通股。这是因为如果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金融系公司持有三星电子股份的上限将构成障碍。
根据《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金融关联公司未经金融委员会批准,不得持有同一企业集团内非金融关联公司1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目前,三星人寿和三星火灾保险持有的三星电子普通股股份比例分别为8.51%和1.49%,合计为10%。
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普通股,总发行股数将减少,导致三星人寿和三星火险的持股比例可能超过10%。这正是金融关联公司必须将超额持股在市场上再次出售的原因。
Life资产管理公司分析称,若三星电子回购并注销价值1万亿韩元的普通股,金融关联公司需在市场上抛售约1000亿韩元,因此实际回购效果仅为9000亿韩元左右。另一方面,无表决权的优先股不受此类监管限制,因此注销后三星人寿和三星火灾无需额外出售股份。
从价格角度来看,优先股注销也更具优势。以9日收盘价为基准,三星电子优先股的交易价格比普通股低26.7%。据计算,用购买并注销1股普通股的资金,可以注销约1.36股优先股。
据解释,优先股注销的效果也将惠及普通股股东。由于三星电子将年度分红资金总额固定不变,因此优先股数量减少后,分摊同一分红资金的股票数量相应减少,普通股的每股分红金额便可能随之提高。
Life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代表姜大权表示:“优先股注销既能摆脱此前阻碍普通股注销的治理结构限制,又能利用相同的资金更大幅且永久性地提升股东价值。”他补充道:“这不仅能增加包括800万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还将成为提升韩国资本市场股东回报标准和可信度的契机。”